******有限公司的委托,对2024年度资五产业园污水处理厂委托运营服务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现采用公告邀请方式,邀请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与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
一、采购项目基本信息
1、采购项目名称:2024年度资五产业园污水处理厂委托运营服务项目
2、委托代理编号:hnjx2024-zb-105
3、采购项目预算:¥
******.00元
¨支持预付款,预付比例:/%
4、本项目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其他未列明行业
5、合同定价方式:t固定总价¨固定单价¨成本补偿¨绩效激励
6、合同履行期限:详见磋商文件“第四章采购需求”
7、本项目分阶段要求供应商提供以下保证,根据《关于进一步优化政府采购领域营商环境的通知》郴财采资〔2024〕6号文件精神,本项目取消投标保证金及履约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采购项目预算的/%;;
¨履约保证金:中标金额的/%;
¨预付款保证金:预付款的/%;
¨质量保证金:合同金额的/%。
二、采购人的采购需求
序号 | 名称 | 技术及服务要求 | 预算 (万元) | 最高限价 (万元) | 数量 |
01 | 2024年度资五产业园污水处理厂委托运营服务项目 | 详见采购文件第四章采购需求 | 145 | 145 | 1项 |
三、采购项目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优先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两型产品享受加分或价格折扣。
2、支持中小企业:中小企业享受预留采购份额或价格折扣
四、供应商资格条件:
1、投标人的基本资格条件: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登记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且应当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的规定,即: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t专门面向:t中小企业t小微企业¨监狱企业¨福利性单位。
¨强制分包:大型企业应将采购份额的/%分包给中小企业。
3、采购项目的特定资格条件:无。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5、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此项目的其他招标采购活动。
6、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注:根据《湖南省财政厅关于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有关措施的通知》相关规定,符合法定条件的供应商可凭《湖南省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承诺函》(格式见附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无需提供财务状况、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等资格证明材料。
五、磋商文件获取:
1、凡有意参加磋商采购活动的,请你单位于2024年10月30日至2024年11月6日止,每日上午9:00~12:00,下午2:30~5:00,双休日及节假日除外,获取磋商文件。
******有限公司(地址:资兴市阳安路政务中心9楼909室)。
3、获取磋商文件需提供的材料要求:持个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委托获取文件的,持授权委托书并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供应商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湖南省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承诺函原件、投标人资格声明原件,(加盖公司公章,一式二份)。
六、响应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
1、响应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2024年11月11日15时00分(北京时间)停止提交纸质响应文件,超过截止时间的响应文件为无效文件。
2、开标地点:资兴市晋宁路491-2号二楼(资兴市新星交易中心)
3、首次响应文件的开标时间及地点与提交首次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及地点为同一时间及地点。
4、法人代表或授权代表须准时到会,出示身份证原件并签名以示出席。
4.1法人代表参加的,出示本人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加盖公章)。
4.2委托代理人参加的,出示本人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加盖公章)。
4.3开标现场要查验投标代表身份,否则,其投标将被拒绝。
5、逾期送达或者不按磋商文件要求密封或者不按磋商文件的要求提供投标保证金或不按要求提交响应文件,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拒绝接收。
七、公告期限
******人民政府网发布。公告期限从本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2、在其他媒体发布的招标公告,公告内容以本招标公告指定媒体发布的公告为准;公告期限自本招标公告指定媒体最先发布公告之日起算。
八、询问及质疑
1、投标人对政府采购活动事项如有疑问的,可以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询问。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在3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
2、投标人认为招标文件或邀请公告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收到招标文件之日或招标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按《湖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政府采购质疑答复和投诉处理操作规程>的通知》(湘财购〔2019〕20号)规定,以纸质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
九、投标说明
1、本公告选项:t表示选择,¨表示未选择。
十、采购项目联系人姓名和电话
1、联系人姓名:叶鹏
2、电话:
******十一、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法
1、采购人信息
******有限公司
联系人:叶鹏
电话:
******地址:资兴市晋宁路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有限公司
联系人:周晶、雷莎
电话:
******地址:资兴市阳安路
附件1 湖南省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承诺函.doc附件2 投标人资格声明.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