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公安局金坛分局2025年物业保洁服务项目 JSZC-320413-JZCG-C2024-0072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苏采云政府采购一体化平台(网址:******/jszc/login) 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11-26 09:00 (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
项目编号:JSZC-320413-JZCG-C2024-0072
项目名称:******公安局金坛分局2025年物业保洁服务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120.000000万元
最高限价(如有):120万元
采购需求:
标的名称 | 数量 | 单位 | 简要技术需求(服务需求) | 备注 |
******公安局金坛分局2025年物业保洁服务项目 | 1 | 项 | 金坛公安分局业务技术大楼(含滨湖派出所)有2幢12层大楼,1座6层大楼,四座3层小楼。 | / |
合同履行期限:自签订合同之日起一年,具体时间以采购人通知成交供应商进场时间算起。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否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资格审查材料
2.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承诺书
3.与资性证明相关的其他材料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即:提供的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微企业承接。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本项目无特定资格
时间:自磋商文件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地点:苏采云政府采购一体化平台(网址:******/jszc/login)
方式:供应商完成注册并办理CA证书后登录苏采云政府采购一体化平台,下载本项目电子版招标文件。
售价:0.00元
截止时间:2024-11-26 09:00 (北京时间)
地点: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方式,无需到现场提交,请供应商在开标时间截止前提前登入苏采云政府采购一体化平台(网址:******/jszc/login)提交投标文件
时间:2024-11-26 09:00 (北京时间)
地点:常州市金坛区政府采购中心401-5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7.1供应商可以在“江苏政府采购网”或者“常州市政府采购网”自行免费下载采购文件,但本项目通过“苏采云”系统采用电子化不见面交易的模式,供应商通过“江苏政府采购网”或“常州市政府采购网”下载采购文件后,还必须登录“苏采云”系统按要求进行登记、参与及下载电子采购文件方可通过系统进行投标(响应)文件的编制和提交。
7.2供应商在“苏采云”系统进行登记、参与及下载电子采购文件,选择“我要参与”点提交的日期视同为依法获取采购文件日期。报名成功后须打印、保留“投标(响应)供应商确认函”,质疑时“投标(响应)供应商确认函”与质疑函一并提交;未依照招标(采购)公告要求实行网上报名的供应商,视为未参与该项政府采购活动,不具备对该政府采购项目提出质疑的法定权利,但因供应商资格条件或报名时间设定不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等原因使供应商权益受损的除外。
7.3本项目采用“不见面”交易方式,请供应商可自行下载(下载地址:******/jiangsu/zlxz/ee/ee3a4bc5a3454aa2b0d******33ce9.html)《江苏省政府采购管理交易系统(苏采云)供应商操作指南》及相关资料。
7.4根据省财政厅《关于更换全省政府采购交易系统CA数字证书和电子签章的通知》(苏财购〔2023〕101号),“苏采云”政府采购交易系统(以下简称“苏采云”系统)的CA数字证书、电子签章已更换为江苏省电子政务证书认证中心CA******有限公司电子签章。如果响应人通过“苏采云”系统参与政府采购项目,需要更换CA数字证书和电子签章。
7.5领取CA******服务中心1-1号四楼大厅CA办理窗口办理,或者登录常州市政府采购网“下载中心”,下载并查阅 “江苏省政府采购数字证书CA及电子签章办理指南”。具体办理指南和操作手册见《苏采云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以下简称《操作手册》),相关链接:******/jiangsu/zlxz/ee/ee3a4bc5a3454aa2b0d******33ce9.html;请根据办理指南进行注册并按《操作手册》要求制作、上传电子投标(响应)文件。
7.6有关本次采购的事项若存在变动或修改,敬请及时关注“江苏政府采购网”或“常州市政府采购网”发布的信息更正公告。
7.7供应商须在开标前使用“验证CA”功能验证本地计算机的控件环境是否正常(电脑需配备摄像头、音响和麦克风,用于保障不见面交易能够完成相关视频对话),并且在开评标过程中不可随意更换电脑,必须使用验证成功的电脑进行操作,否则造成相应后果由响应人自行承担。
7.8如潜在供应商未按上述要求操作,将自行承担所产生的风险。
7.9关于常州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管理
7.9.1为了维护政府采购市场秩序,规范供应商的政府采购行为,促进供应商诚信经营和公平竞争,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获取采购文件的响应人,应当履行以下诚信义务:
1)自觉遵守政府采购法律法规,维护政府采购市场秩序和公平竞争环境,接受财政部门的监督检查;
2)诚信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依法履行政府采购合同和政府采购活动中的各项承诺,为采购人提供符合采购文件规定的货物、工程和服务;
3)保守在政府采购活动中获悉的国家秘密和他人商业秘密;
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诚信义务。
7.9.2供应商在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中失信行为具体详见《常州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管理暂行办法》。
7.9.3供应商在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中失信行为惩戒相关规定具体详见采购文件第二章响应须知。
7.10关于常州市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
******银行常州市中心支行关于进一步推进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常财购〔2021〕13号)等有关文件精神,我市实行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将信用作为政策工具引入政府采购领域,金融机构根据政府采购项目中标(成交)通知书或中标(成交)合同,为中标(成交)中小企业供应商提供相应额度贷款的融资模式。申请条件及操作流程等事项详见该文件相关内容或者常州市政府采购网--政采融资平台栏目。
7.11******财政局关于在全市政府采购领域进一步推行电子履约保函(保险)的通知》(常财购〔2024〕15号 )。
7.12若采购公告中有与采购文件不一致的,一切以采购文件为准。
1.采购人信息
******公安局金坛分局(机关)
单位地址:常州市金坛区华阳南路999号
联系人:蓬国侦
联系电话:******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单位名称:常州市金坛区政府采购中心
单位地址:常州市金坛区金山路168号
联系人:李春晖
联系电话:******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春晖
电话:******
【1】凡本网注明来源:"今日招标网"的所有文字、图片和音视频稿件,版权均属于今日招标网,转载请必须注明机今日招标网,违反者本网将追究相关法律责任。
【2】本网转载并注明自其它来源的作品,是本着为读者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不承担此类作品侵权行为的直接责任及连带责任。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从本网转载时,必须保留本网注明的作品来源,并自负版权等法律责任。
【3】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等问题,请在作品发表之日起一周内与本网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