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人”)现对广州轨道交通鱼珠、西塱车辆段更新改造及配套一体化工程前期研究项目标段一引入竞争机制,采取公开招标的办法,以便能选择有资质、有经验、有实力、社会信誉好的服务单位承担本项目研究任务,确保该项目能按期、优质地完成。有关事项如下:
单位名称:******有限公司
地 址:广州市海珠区新港东路1238号万胜广场A塔
联 系 人: 陈小姐 联系电话: 020-******
单位名称: ******有限公司
地 址:广州市环市西路204号大院
招标文件咨询:陈工 联系电话:******-813
城轨采购网系统咨询:020-******
名称:******有限公司法律合约部
异议受理电话: 020-******
西塱车辆段:位于广州市荔湾区芳村片区,紧邻花地大道南与环城高速,西塱车辆段位处靠近广佛交界,于1997年投入使用,占地面积约38.5公顷,承担了线网1、2、8号线车辆的大架修任务,大架修能力3.83列位,停车能力为40列位,采用了贯通式布置方案,设置出入段线3条,其中西塱站2条,坑口站1条,既有广佛线从大架修库房南侧下穿车辆段,北侧为1号线坑口站、南侧为西塱站。
鱼珠车辆段:位于广州市黄埔区,地处黄埔大道东路东侧、黄埔大道支线北侧、中山大道中路西南侧合围地块,占地面积约29.23公顷,包含地块北侧的5号线鱼珠车辆段和南侧的13号线鱼珠停车场。5号线鱼珠车辆段承担了线网4、5、6号线车辆的大架修任务,大架修能力7.5列位,停车能力为60列位;13号线鱼珠停车场停车能力为8列位。
我司拟招标项目为广州轨道交通鱼珠、西塱车辆段更新改造及配套一体化工程前期研究项目,该项目的招标范围及内容为广州轨道交通鱼珠、西塱车辆段更新改造及配套一体化工程引起的5号线鱼珠车辆段、13号线鱼珠停车场、双岗停车场、新造车辆段、1号线西塱车辆段、中车维修基地更新改造前期研究。该项目拟划分为2个标段,要求兼投不兼中。
本招标文件为广州轨道交通鱼珠、西塱车辆段更新改造及配套一体化工程前期研究项目标段一,本标段划分为4个合同,分别为合同1-1、合同1-2、合同2-1、合同2-2,其中:
1、合同1-1包含鱼珠车辆段更新改造及配套一体化工程项目建议书及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鱼珠车辆基地盖下改造技术方案研究专题、鱼珠车辆基地更新改造期运输组织研究专题、鱼珠车辆段大架修库腾挪及相关工程方案可行性研究专题;
2、合同1-2包含西塱车辆段更新改造及配套一体化工程项目建议书及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西塱车辆段盖下改造技术方案研究专题、西塱车辆段更新改造期运输组织研究专题、西塱站、西塱-坑口区间改造及1号线南延研究专题、地铁线网既有大架修基地生产力布局优化研究专题、西塱车辆段大架修库腾挪及相关工程方案可行性研究专题;
3、合同2-1包含鱼珠及腾挪联动车辆基地加盖工程专题研究、鱼珠车辆段场站综合体建筑概念方案专题研究、广州轨道交通鱼珠、西塱车辆段更新改造及配套一体化工程投融资咨询专题、广州轨道交通鱼珠车辆段更新改造及配套一体化工程产业专题研究;
4、合同2-2包含西塱车站枢纽及西塱车辆段加盖工程研究专题、西塱枢纽及车辆段场站综合体建筑概念方案研究专题、广州轨道交通西塱车辆段更新改造及配套一体化工程产业专题研究。
服务期限:计划服务期限/实施周期(适用于服务类招标项目): 36个月
1、总控制价为(含税,人民币)38,987,400.00元。
2、本项目划包含4个合同,具体包含十七个专题。
3、各合同及专题的招标控制价如下:
序号 |
合同名称 |
控制价 (人民币含税,元) |
1 |
广州轨道交通鱼珠、西塱车辆段更新改造及配套一体化工程前期研究项目合同(标段一)(合同1-1) |
5,458,200.00 |
1.1 |
《鱼珠车辆段更新改造及配套一体化工程》项目建议书 |
663,800.00 |
1.2 |
鱼珠车辆基地盖下改造技术方案研究 |
2,389,000.00 |
1.3 |
鱼珠车辆基地更新改造期运输组织研究 |
1,202,700.00 |
1.4 |
鱼珠车辆段大架修库腾挪及相关工程方案可行性研究 |
1,202,700.00 |
2 |
广州轨道交通鱼珠、西塱车辆段更新改造及配套一体化工程前期研究项目合同(标段一)(合同1-2) |
8,708,200.00 |
2.1 |
《西塱车辆段更新改造及配套一体化工程》项目建议书 |
650,000.00 |
2.2 |
西塱车辆段盖下改造技术方案研究 |
2,358,000.00 |
2.3 |
西塱车辆段更新改造期运输组织研究 |
1,182,000.00 |
2.4 |
西塱站、西塱-坑口区间改造及1号线南延专题研究 |
2,152,800.00 |
2.5 |
地铁线网既有大架修基地生产力布局优化研究 |
1,182,700.00 |
2.6 |
西塱车辆段大架修库腾挪及相关工程方案可行性研究 |
1,182,700.00 |
3 |
广州轨道交通鱼珠、西塱车辆段更新改造及配套一体化工程前期研究项目合同(标段一)(合同2-1) |
12,114,700.00 |
3.1 |
鱼珠及腾挪联动车辆基地加盖工程专题研究 |
4,499,300.00 |
3.2 |
鱼珠车辆段场站综合体建筑概念方案 |
6,804,000.00 |
3.3 |
广州轨道交通鱼珠、西塱车辆段更新改造及配套一体化工程投融资咨询专题 |
259,400.00 |
3.4 |
广州轨道交通鱼珠车辆段更新改造及配套一体化工程产业专题研究 |
552,000.00 |
4 |
广州轨道交通鱼珠、西塱车辆段更新改造及配套一体化工程前期研究项目合同(标段一)(合同2-2) |
12,706,300.00 |
4.1 |
西塱车站枢纽及西塱车辆段加盖工程研究 |
5,117,900.00 |
4.2 |
西塱枢纽及车辆段场站综合体建筑概念方案专题研究 |
7,036,400.00 |
4.3 |
广州轨道交通西塱车辆段更新改造及配套一体化工程产业专题研究 |
552,000.00 |
总价 |
38,987,400.00 |
招标公告发布从2025年7月17日18:00至2025年7月22日18:00
投标登记日期:2025年7月17日18:00至2025年7月22日18:00
投标登记地点:城轨采购网(网址******)
登记前需在城轨采购网(******,咨询电话:******)注册并加盟会员(具体详见城轨采购网注册及加盟会员相关指引)。如登记参加投标的申请人数量不足3名以形成充分竞争时,招标人在确认正式投标人之前,可以发出补充公告,适当延长登记时间。
注:发售招标文件时间不得少于5日。
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开始计算备标时间。
十一、投标担保:
本项目投标担保11万元,投标担保方式请参照招标文件要求,投标担保须在开标前完成缴纳。
(一)递交投标文件时间(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当天):2025年 8 月 7 日 8 时 30分至 9 时 00 分。
递交地点:广州市荔湾区花地大道中64号荔胜广场北塔26楼城轨采购交易中心开标1室(广州地铁坑口地铁站B出口出来即到)
(二)开标时间:2025年 8 月 7 日9 时00分。
(三)投标截止时间与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密切留意城轨采购网网站的相关信息。
(一)投标人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的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的国家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法人营业执照或各级政府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机构颁发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且在营业期限内。
(二)投标人参加投标的意思表达清楚,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投标人代表被授权有效。
(三)投标人应具备以下资质:
1.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或市政行业工程设计甲级资质,或市政行业轨道交通工程设计甲级资质;
2.工程咨询资信甲级(含铁路、轨道交通)证书或全国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工程咨询单位备案(含铁道、城市轨道交通专业)截图。
注:a.工程咨询资质企业需提供全国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的页面截图并加盖单位公章(并可在“全国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网站查询得到,操作步骤:“全国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中介服务”→“工程咨询单位名录”。具体网址******:8081/tzxmspweb/projectConsultant.do?method=showProjectConsulting)。
b.若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各成员均须具备至少一个上述资质。
******事务所审计的2024年的财务审计报告和报表,且无拒绝和否定意见(a******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报告,应有注册会计师签字并盖章;b******银行资信证明代替)。
(五)投标人已按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交签署盖章的投标人声明(详见附件1);
(六)本公告发布时,投标人未在以往工程中因不诚信行为或不充分履约行为被列入以往工程中因违约被业主书面拒绝投标和被拒绝参与业主管辖的新项目的名单(在拒绝投标的期限内)(名单详见附件2)
(七)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也不得与其他单位组成联合体分别参加同一标段投标(联合体内各成员之间不受本条限制)。
(八)本项目允许联合体投标,投标人为联合体的,联合体主办方及联合体成员方资质条件应满足:
联合体主办方必须具备第十三条第(三)点的1和2资质,且须满足以下条件:
1.联合体各方须签订联合体投标协议,协议须明确主办方,以及联合体各方承担的工作和相应的责任,联合体各方须具备承担相应工作所对应的资质,并将联合体投标协议连同投标文件一并提交;
2.联合体各方签订联合体投标协议后,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在同一标段中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参加同一标段投标。
注:联合体投标时,除联合体投标协议书由各方均签字、盖章外,登记资料和投标文件其他内容中的“投标人或投标单位”需出现成员单位名称及盖章的,应填写联合体各方的单位全称[格式为:(主)XXXX 公司(成)XXXX公司],由联合体主办方和成员方分别按格式规定签字、盖章即可;并分别提供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证明书原件(非法定代表人参加时提供)。
(九)投标人未被列入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具体名单以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信用广州”公布的“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为准)。
(一)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
(二)自由登记的投标申请人多于等于3名时,取全部投标申请人为正式投标人。
(三)自由登记的投标申请人不足 3名时或经评审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人不足3名或通过商务技术符合性审查不足3名或通过经济标审查不足3名为招标失败。招标人分析招标失败原因,修正招标方案,报有关管理部门核准后,重新组织招标。
提出异议。异议受理部门:******有限公司法律合约部,电话:******,地址:广州市海珠区新港东路1238号万胜广场A塔41楼。
平台(网址:************有限公司(网址:http://******)等媒体发布,本公告的修改、补充,在城轨采购网网站发布。本公告在各媒体发布的文本如有不同之处,以在城轨采购网网站发布的文本为准。
附件1: 投标人声明
附件2:在以往工程中因违约被业主书面拒绝投标和被拒绝参与业主管辖的新项目的名单
******有限公司
2025年7月17日
附件1:
投标人声明
本招标项目招标人及招标监管机构:
我方 (投标人或联合体全称)就参加 (招标项目名称) (标段号)投标工作,作出郑重声明:
一、我方保证投标文件及其后提供的一切材料都是真实的。如我方成为本项目中标候选人,我方同意并授权招标人将我方投标文件商务部分的人员、业绩等信息进行公开。
二、我方承诺遵循公平、公正、公开、诚实信用原则******委员会成员行贿,不存在少放、不放业绩、奖项等客观评审资料,减少自身竞争力的情形,若存在以上情形的,将自愿接受被招标人列入拒绝投标名单,不能参与招标人后续招标项目的投标。我方保证无行贿犯罪记录,同时不出现其他不廉洁行为。
三、本公司不存在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所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
四、本公司及其有隶属关系的机构,没有参加本项目招标文件的编写工作;本公司与本次招标的招标代理机构没有隶属关系或其他利害关系;本公司与本工程的承包单位以及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供应单位没有隶属关系或其他利害关系。
五、本公司承诺,中标后严格执行安全生产相关管理规定。
******银行保函、专业工程担保公司担保或投标保证保险真实、有效。
七、与本公司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本公司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其他单位包括: 。(注:本条由投标人如实填写,如有,应列出全部满足招标公告资质要求的相关单位的名称;如无,则填写“无”。)
八、本公司已经对投标时拟投入本项目的管理团队和专业技术人员进行了自查,保证拟投入的所有人员都是本单位正式人员,都在本单位缴纳社保,不存在持证人注册单位与实际工作单位不符、买卖租借(专业)资格(注册)证书等“挂证”违法违规行为。
******有限公司******集团限制投标和限制合作的。我司将放弃候选人、合同签订人资格。
十、如我方违反上述保证,或本声明陈述与事实不符,一经查实将按相关规定进行信用记录。我方对失信行为产生的一切后果已知悉。本声明陈述与事实不符的,将依法接受监管部门的处罚。
特此声明
投标人:____________________(盖单位章)
项目负责人: (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附件2:
在以往工程中因违约被业主书面拒绝投标和被拒绝参与业主管辖的新项目的名单
序号 |
单位名称及个人姓名 |
1 |
******有限公司 |
2 |
******有限公司 |
3 |
******有限公司广州分公司 |
4 |
******有限公司 |
5 |
******有限公司 |
6 |
******有限公司 |
7 |
******有限公司 |
8 |
******有限公司 |
9 |
******有限公司 |
10 |
******有限公司 |
11 |
广州市海珠区大自然摄影冲印部 |
12 |
******有限公司 |
13 |
******有限公司 |
14 |
******有限公司 |
15 |
******有限公司 |
16 |
******有限公司 |
17 |
******有限公司及其下属所有公司 |
18 |
******有限公司及其下属所有公司 |
19 |
******有限公司 |
20 |
******有限公司及所有子公司 |
21 |
谢天慈(一级建造师注册编号:皖************) |
22 |
中煤中原(天津)******有限公司及所有子公司 |
23 |
高金锁(监理工程师注册号:******) |
24 |
******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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